日本:石川縣通過孩童禁用手機條例

自從石川縣議會(位於離東京500公里/315英里遠的北方)於六月29日通過日本境內第一個禁止孩童與青少年使用手機的條例,部落格圈便熱烈討論手機是否適合孩童使用的話題。根據「石川孩童綜合條例」(pdf檔)第33項規定,「除防災、防犯罪等特殊目的之外,監護人須盡力不讓中、小學孩童擁有手機」。此法於2010年元月1日生效。

Mainichi Blog上的Chuei質疑此法的效力:

我不相信家長會因為這項規定取消孩子手機的使用權。又,為何只針對手機?電腦也可以收發電子郵件、上網啊!真的難以相信此法只針對手機可以打電話的功用。

我也不太相信此法能奏效,畢竟沒有任何懲罰規定或罰緩,如同規定家中需有火災警報器一樣無效。不過,如果將來發生中小學生跟手機有關的事件,縣政府可以用來規避相關責任(也就是說,學校也無任何責任),如此便派上用場了。

部落客Usagi Inu在Manya Hompo上則建議利用預付型手機解決相關問題:

我的建議是使用預付型手機,並取消其上網功能。手機如只有有限的功能,便可防止過度使用。

只是,時代已經改變了,即使經濟不景氣,家長也會為孩子的手機帳單付費。我小時候,手機尚未問世。如果我要聯絡父母,還得找到投幣式的公用電話呢。但現在已經很難找到公用電話了,或許孩童使用手機,無可厚非。

手機提倡者SATT成員1號對此法感到失望。此部落格提供眾多教學資源,包括線上學習:

如果只針對擁有手機這回事,那麼此法無異於剝奪課堂上學習使用手機的機會。

他更進一步認為立法者應注重使用手機的發展方向而非其限制:

手機不僅在日本流行,這種包括資料傳輸在內的尖端科技也在全世界盛行。我希望他們能針對「如何利用手機」討論,而非「限制手機使用」。

有兩位兒子的Kinnme無法理解孩童年紀這麼小就得使用手機:

我大兒子進入大學時才第一次擁有手機。我們也給小兒子一支預付型手機,不過沒有具備上網等多種功能。我想,當他們開始打工、有能力自己付帳單的時候,就可以買他們想要的手機。中小學生根本沒必要擁有手機。在此法尚未通過之前,我們也沒有想過給這麼小的孩子手機。我猜想,此法通過,表示有太多孩童擁有自己的手機。我不懂什麼叫做為防犯罪而給孩子手機。如果孩子迷路了,手機可以幫上忙,或許孩子遭到綁架,手機也能發揮效用。或者,手機可以用來告知家長說孩子補完習後十點會回到家。不過如果大家認為孩童攜帶手機就能防止犯罪,那是大錯特錯。難道大家不覺得中小學生擁有手機反而犯罪風險更大嗎?

校對:Portn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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