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石川县通过孩童禁用手机条例

自从石川县议会(位于离东京500公里/315英里远的北方)于六月29日通过日本境内第一个禁止孩童与青少年使用手机的条例,博客圈便热烈讨论手机是否适合孩童使用的话题。根据「石川孩童综合条例」(pdf档)第33项规定,「除防灾、防犯罪等特殊目的之外,监护人须尽力不让中、小学孩童拥有手机」。此法于2010年元月1日生效。

Mainichi Blog上的Chuei质疑此法的效力:

我不相信家长会因为这项规定取消孩子手机的使用权。又,为何只针对手机?电脑也可以收发电子邮件、上网啊!真的难以相信此法只针对手机可以打电话的功用。

我也不太相信此法能奏效,毕竟没有任何惩罚规定或罚缓,如同规定家中需有火灾警报器一样无效。不过,如果将来发生中小学生跟手机有关的事件,县政府可以用来规避相关责任(也就是说,学校也无任何责任),如此便派上用场了。

博客Usagi Inu在Manya Hompo上则建议利用预付型手机解决相关问题:

我的建议是使用预付型手机,并取消其上网功能。手机如只有有限的功能,便可防止过度使用。

只是,时代已经改变了,即使经济不景气,家长也会为孩子的手机帐单付费。我小时候,手机尚未问世。如果我要联络父母,还得找到投币式的公用电话呢。但现在已经很难找到公用电话了,或许孩童使用手机,无可厚非。

手机提倡者SATT成员1号对此法感到失望。此博客提供众多教学资源,包括线上学习:

如果只针对拥有手机这回事,那么此法无异于剥夺课堂上学习使用手机的机会。

他更进一步认为立法者应注重使用手机的发展方向而非其限制:

手机不仅在日本流行,这种包括资料传输在内的尖端科技也在全世界盛行。我希望他们能针对「如何利用手机」讨论,而非「限制手机使用」。

有两位儿子的Kinnme无法理解孩童年纪这么小就得使用手机:

我大儿子进入大学时才第一次拥有手机。我们也给小儿子一支预付型手机,不过没有具备上网等多种功能。我想,当他们开始打 工、有能力自己付帐单的时候,就可以买他们想要的手机。中小学生根本没必要拥有手机。在此法尚未通过之前,我们也没有想过给这么小的孩子手机。 我猜想,此法通过,表示有太多孩童拥有自己的手机。 我不懂什么叫做为防犯罪而给孩子手机。如果孩子迷路了,手机可以帮上忙,或许孩子遭到绑架,手机也能发挥效用。或者,手机可以用来告知家长说孩子补完习后 十点会回到家。 不过如果大家认为孩童携带手机就能防止犯罪,那是大错特错。 难道大家不觉得中小学生拥有手机反而犯罪风险更大吗?

校对:Portn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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