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多黎各:關於家暴的爭議裁決

波多黎各最高法院最近維持初級法庭原判,認為外遇關係暴力受害者不受第54號家暴法保護,裁決法官Erick Kolthoff Caraballo是由主張波多黎各成為美國一州的首長Luis Fortuño提名,他認為該法是為保護家庭完整,故通姦關係不在該法範疇之內;不過女性主義者主張,該法精神是要保護所有受到親密關係暴力的受害人。

女性主義聯盟Movimiento Amplio de Mujeres de Puerto Rico發出聲明稿譴責這項決議:

第54號法理應消滅所有伴侶關係裡的暴力,不該排除與第三者的關係,今日最高法院判決違背法律基礎,對該法適用性解讀造成錯誤與扭曲。

法學教授Érika Fontánez Torres在Poder, Espacio y Ambiente部落格反對此事,認為這是爭取平等路途的一大退步

這種不平等待遇烙印在女性身上,如同一場悲劇,因為難以置信,故難以評論此事,人們原以為某些事務、構想與議題已經克服,異議降至極低後,幾乎已成共識,便已不需再論辯。

她另指出:

因此我不想花時間深入評論,在我眼中,最高法院的判決相當可恥,我連與學生討論、與同事嚴肅談論、與海外法學人士及學者提及,都會覺得羞恥。

烏拉圭女性主義者的反家暴展演,照片由Libertinus拍攝,依據創用CC授權使用

Eugenio Martínez Rodríguez在Pop Juris部落格發表文章,希望破除許多人對於這項判決的兩項結論。

他想澄清的第一項論點在於,外遇男女的暴力行為仍會受處罰,只是不受第54號法保護:

雖然54號法是最適宜處理這種暴力的條文,但刑法第121條、第122條、第123條相關法條仍然存在,縱然在此次法官Erick Kolthoff的裁決書中,也提到波多黎各設有關於跟蹤的法律,能用來捍衛這些受害者。

他也指出,外遇女子若遭到元配毆打,也會受到54號法保障:

[…]換言之,若妻子外遇後,遭到丈夫毆打,同樣受到54號法陪保護,這項判決並不代表「最高法院不保護外遇的男女」,而是「最高法院拒絕保護外遇關係中的男女」。

另一方面,「下議院女性議員連線」已開始立法行動,因應這項決議所衍生的後果,一項新法案將明言,該法會保護受偷情伴侶攻擊的女性,Movimiento Amplio de Mujeres部落格讚揚這項提案,並要求明確表態:

女性議院連線已盡力保護54號法本質及波多黎各女性,現在輪到議會讓法案過關,一次表明無法接受任何情愛關係之中的暴力。

* 54號法全文(西班牙文)請見此。

* 照片由Libertinus拍攝,依據創用CC BY-SA 2.0授權使用。

校對:S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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