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地:孤兒領養與報導何來?

海地南部多數地區受規模7.0強震重創至今已屆一個月,全球各地媒體許多都將孤兒及兒童未來命運做為報導焦點,但外界卻鮮少聽見海地民眾對此事的看法。

Telegraph21在 強震事發後幾天,拍攝這段長篇影音報導,其中海地兩位不同孤兒院的負責人受訪時,展現出兩種大不相同的態度。影片2分30秒時,海地某處孤兒院負責人不滿 外界先前漠不關心,此刻卻突然對海地兒童興趣大增,每天都有外國家庭詢問領養事宜,她表示,「我根本不回覆,你們聽好,我不想接到任何災後領養案件」。

Ledice在另一間孤兒院照顧60名孩童,看法則完全相反,希望加速領養程序,並提到政府部門核准領養的速度太慢,連震災發生前已在處理的個案都受影響,她認為,「現在是人道考量,應該先讓孩子離開,文件後補」。

無論是主流媒體或其他媒體,最近關注孩童情況的原因,大多在於美國教會團體被捕,並遭指控企圖將33名海地兒童送往多明尼加一案,不過也有更多不同論辯。

Conducive部落格時常報導國際領養議題,其中指出,過去因危機而匆促處理領養案件,往往造成後續問題:

過去也曾發生因災害而急忙另外安置孩童的例子,例如越南戰爭後的Babylift行動中,美國政府於1975年西貢淪陷後,倉促 把近3000名兒童帶逃越南,之後美國法庭歷經無數生父母與養父母互訟官司多年,生父母宣稱他們從未答應領養,養父母強調一切程序合法,相關學者認為,類 似情況如今又在海地兒童身上出現。

ResistRacism在「孤兒、孤兒、孤兒!」一文中寫得更明確:

多少未來養父母已經過跨文化、跨種族領養訓練?文章先前提到的一對父母還不知道如何照顧黑髮,而養子女即將到來,你覺得他們想過其他種族及文化相關議題嗎?我還沒提到創傷的影響,這個題目太大,但我認為一般人無法處理孩童心裡的巨大創傷。

為何領養機構沒想過募集海地裔的養父母?或是擁有處理創傷經驗的養父母?

同一篇文章也提出另一種解決方案:

還有一種更進一步的作法:若部分「孤兒」要送交他人收養,是因為生父母沒有餘力照顧,何不將全家人都從海地送往美國?若認真從孩童福祉著眼,這不是讓全家人同住的最佳方法嗎?但這也無法滿足其他家庭的需求,因為有些好人家也想拯救孤兒。

海地國內名為「Restavek」的尋親組織也是一大問題,Repeating Islands部落格在震災前一篇文章指出,在這個制度下,「由於家裡無力照顧,便將孩童送往較富有的親戚或陌生人家中,用勞力換取食物、住處及教育」,結果卻猶如奴隸制,她引述聯合國官員去年前往海地調查相關情況的報告:

…儘管讓孩子與其他親戚同住的模式在海地運作已久,如今「受雇人員卻在全國遍尋孩童,要偷渡至海地國內外,這種情況已嚴重危害孩童最基本的權利」。

過去兩星期以來,多數致力於災後兒童照顧的國際機構均反對倉促領養海地兒童,「國際紅十字會」在一份聲明稿中訪問一位兒童保護專員,他認為應優先想辦法幫助兒童找到親屬,領養則為最後之道:

…將孩童救出來之後,我們有很明確要遵守的程序:孩童應盡量由認識他們的親戚或友人陪伴,必須詳細記錄孩童特徵,家人也必須知道誰將孩子帶往何處;可惜有些孩童獲救時過度匆忙,並未記錄任何細節。

Save the Children、世界展望會、紅十字會災害基金(獨立於國際紅十字會之外)等援救團體發表聯合聲明,反對急切援救與領養,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立場亦然。

故目前爭議何在,一個新教徒領養團體與孩童在邊境遭到阻擋,部分人士主張以國際領養散播自身宗教觀;其他基督教部落格則較為謹慎,Christianity Today便反對匆促處理國際領養問題:

在如此災害之後的幾個月內,我們不希望將孩子帶離當地,因為家屬可能還在尋找他們,2004年南亞大海嘯之後,許多年幼孩童無法辨識親屬,所幸透過DNA鑑定及其他途徑,許多孩子最終都能回到親人身邊。

校對:Soup

1 則留言

  • 我認為兒童若有親人,由他親人來照顧最好,他的親人有困難,社福機構應協助他的親人建立自立自養和扶養的能力,而不是直接把兒童帶走.若是孤兒,應交由合法且有經驗的單位來協助領養的事或安置在合適的社福機構,而不是自己胡亂處理,這樣不但無法真正幫助兒童,也會帶給按正常管道來幫助兒童的善心人士或團體困擾,更讓邪惡人士有機可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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