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帝汶:新法生效前,思考墮胎

[本文英文版原載於5月30日]

東帝汶近幾週為了刑法草案,社會上論辯激烈,草案第144條有關墮胎及「中止懷孕之行為」,第142條則與「毋須受罰的中止懷孕行為」,據第144條,墮胎屬違法行為,可求處2年至8年有期徒刑。

以上段落節錄自「東帝汶法律與正義討論區」(ETLJ),該文名為「當墮胎違法」,東帝汶新刑法將於六月初生效,將墮胎列為犯罪,只有母體生命安全受懷孕威脅時例外,連亂倫或強暴造成懷孕後墮胎亦不合法。

墮胎論辯在東帝汶並非首見,以往透過所謂傳統醫學墮胎也不違法,該討論區亦提到:

在東帝汶近代史上,亂倫再加上密醫墮胎導致死亡案例屢見不鮮,2008年11月,「司法體系監督計畫」即記錄Oecusse地方法院一項案件,其中女性因服用傳統墮胎劑喪命。

據裁決書指出,2007年3月在Taiboko地區的Betasi地方,第一被告將傳統藥劑拿給第二被告,要轉交給受害者J,要求依據第一被告的處方服藥,藉以讓受害者四個月大的胎兒流產,被告要求被害人連續服藥三星期,幾天後被告人雖然墮胎成功,卻也因此死亡。

Girls Oecussi

Flickr用戶NeilsPhotography於Oecussi地區所攝照片,依據創用CC授權使用

2009年初,「東帝汶與印尼行動網絡」提及,東帝汶女性「接受不安全墮胎」,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亦於同月份指出東帝汶每35名女性,便有1人因生產死亡

三個月後,在名為「行動代替言語-女性和平研討會」的文章裡,對於今年三月初舉辦的那場活動(英文葡萄牙文德頓文),在東帝汶政府性別平等秘書處工作的一位澳洲女性表達看法,她認為會議中討論墮胎,對於東帝汶關心性別議題的女性影響巨大:

現場有不少外籍白人女性,但絕大多數都是本地女性,這場會議是為她們舉行,會中談到在九成民眾為天主教徒的東帝汶提倡使用避孕工具,談到節育計畫,從每戶八至十個孩子減至五個,談到女性應公開發聲,這些爭議性話題都在現場引起一片騷動。

[…]當然這場活動不只是為讓幾百人一起聊天,我得知活動第二天討論到墮胎,這可不是當地民眾平常會公開談論的話題!墮胎不 僅觸法,也在醫院實施各種政策,用盡手段阻止墮胎發生,但這個話題仍出現了,這不只是一場討論,這代表女性能夠安心共聚談論關乎社會整體的議題。她們回家 後會轉述所見所聞,我向各位保證,東帝汶國內也有支持民眾,不全都是外國人,當地有許多女性非政府組織,也多是女性發聲的唯一管道;會議中所分享的想法, 將會帶動新行為與新計畫,有些人回家後,若先生再毆打她,可能就會選擇離開,或者會說:「生第七個孩子之前,先緩一緩吧」,我只能這麼盼望。

這些話題之所以在會場造成「一片騷動」,或許是因為東帝汶文化總跟隨天主教會的道德規範,在東帝汶受印尼統治爭取自決時期,天主教會曾扮演重要角色,但天主教對墮胎的看法無疑頗具爭議。

Photo shot outside a church by Flickr user NeilsPhotography shared under a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照片攝於教堂外,來自Flickr用戶NeilsPhotography,依據創用CC授權使用

同時間在地球彼岸,葡萄牙部落格Timor Lorosae Nação發表一篇短文,引起關於墮胎議題的長串討論:

新刑法將墮胎入罪,最高可判處八年有期徒刑,當地性犯罪也在增加,可有任何因應之道?

該文吸引超過60篇回應,涵蓋範圍遍及避孕、自由意志、選擇權、自殺與安樂死、宗教、家庭計畫、強暴、世界經濟、財富分配、正義等,其中有則留言將議題壓縮至兩種觀點:女性或孩童,這是個文字遊戲,葡萄牙文的「feto」意為「胚胎」,而同音字在德頓文裡意為「女性」:

墮胎問題敏感且複雜,也常為不同人性價值觀之間的論辯焦點。

若胚胎與女性能夠對話,會對彼此說些什麼?

女子:孩子,我不想要你,所以要墮胎。

胚胎:…?

另一則留言與德頓文的特殊性有關:

「懷孕」的德頓文為「isin rua」,依字面上可譯為「兩個軀體」,母親與胚胎兩者,雖然胚胎是在母親體內成形,本身也是個軀體,另一個生命與母體共生發展。

故墮胎並非截肢那麼簡單,只是取出母體的一部分,那等於是終結另一人的生命,這個生命脆弱又無抵抗能力,只能與母體共生。

人們不該輕易表示:「這是我的身體,我想做什麼都行」,因為事實上墮胎是把個人意志強加諸於另一人身上。

雖然多數回應來目外籍人士或非東帝汶民眾,其中也有一位東帝汶女性表達意見

我是東帝汶人!我是女性!我是天主教徒,反對墮胎。

但我認同在某些情況下,應該尊重女性本身的意志,而非依據自以為統治東帝汶的教會或神職人員。

難道女性遭到混蛋強暴後決定墮胎,就該入獄嗎?不!如果當事人是你的女兒、姐妹或母親,…或許就不會有許多支持這項可恥法律的噁心言論![…]

Photo by Flickr user Graham Crumb shared under a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照片來自Flickr用戶Graham Crumb,依據創用CC授權使用

兒童、性工作與墮胎

其他與墮胎相關議題方面,東帝汶性產業顯然受主流媒體忽視,2005年,當時總統古斯毛(Xanana Gusmão)之妻Kirsty Gusmão在《Diario Tempo》表示,「若東帝汶政府不盡快採取行動,性產業將日漸猖獗,遲早首都迪力(Dili)將滿街都是妓女」。

《東帝汶法學期刊》文章「死亡率、宗教與法律-東帝汶墮胎與性產業」中指出:

墮胎與性工作入罪造成女性蒙受痛苦,也導致社會混亂、產生愛滋病等重大衛生及安全風險、毒品使用、暴力,以及危害性命的地下墮胎診所。

三年後,Loro Horta在Open Democracy網站撰寫「商品咒詛」一文,說明「東帝汶石油利益成長及童妓間的關係」:

男子躲在鄰近學校的車上,等著年輕女孩靠近,一位女學生說出自己的故事:「我們找上他們,跟他們說自己需要新鞋參加舞會,然後跟他們走,完事後就能拿到鞋子」,據報導,女孩甚至為了5美元出賣靈肉,當地記者報導,鄉村有不少女孩才10歲就從事性工作,每次交易才1美元。

許多人很遺憾,東帝汶性工作者年齡愈來愈低:

真是愚蠢,慫恿未成年者從事性工作有何刑罰?許多年輕人出於貧困,於是出賣身體換取手機,許多成年人也願意花錢,若記者著手調查,會找到許多報導題材,只要調閱通聯記錄,就能找到哪些混蛋每週日虔誠上教堂,在外卻每天剝削未成年女孩。[…]

Photo by Flickr user NeilsPhotography shared under a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照片來自Flickr用戶NeilsPhotography,依據創用CC授權使用

網路論辯後來衍伸出墮胎議題詩作交流(Não soube do Mundo(不明瞭世界)及無名詩),Ze da Labia為回應讀者要求,寫下詩作「Quero ser criança em Timor」(我想成為東帝汶的孩子):

我想成為東帝汶的孩子
我想快樂、感受關愛
我想喝奶
擁有強健骨骼
我想要有張床入眠
如果有床墊
就能入夢

我想成為東帝汶的孩子
我想要雙鞋
如此雙腳
才能健康乾淨成長
才能走去上學
不需跛行

我想成為東帝汶的孩子
擁有衣裳、毋需赤裸
我想要蔽體
抵擋灼熱
燒痛了肌膚

我想成為東帝汶的孩子,有輛單車
能買下大馬力的機車
從迪力到巴札提提
不受棍棒毆打
在歐迪提享受美食
白飯、飲湯甚至吃蛋餅
搭卡車出門散步
但只能拿槍出門

但母親已生下十一個孩子
我會坐著等待
有人喊喝,我會拿水來
看樂團表演但不參加
看板球彈跳但不起腳
若骨折只能等待
因為無鈣,要痊癒得花錢
所以我得動手
解決無能的大人物

校對:S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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