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部落客惹上誹謗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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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4日訊息更新:根據Facebook群組消息,愛德華斯已與俱樂部達成庭外和解,愛德華斯將移除部落格內有關該公司的文章,五年內也不再撰寫與該公司有關的文章。

若「品質假期俱樂部」(Quality Vacation Club, QVC)以為能以訟止謗,藉著控告部落客愛德華斯(Donn Edwards),就能壓抑外界對該公司行銷手法模糊的批評,那就是大錯特錯,反倒因為這起案件,使來自部落格圈與主流媒體的抨擊如滾雪球般愈來愈多。愛德華斯不願也不能就此屈服,故發起一項網路行動,吸引南非全國各地部落客的注意,更建議成立永久性的團體,長期關注國內部落客自由。

以下是我們學到的教訓:

一,團結是最有力的武器

這位部落客成功將此案件從攻擊個人,延伸為攻擊全體部落客,Guy McLaren指出:

QVC攻擊愛德華斯遭轉化為攻擊「寫部落格」這個行為,今日多數部落客至少有四位讀者以上,但其實部落格是個強而有力的媒介,若各位希望擁有負面形象,只要攻擊部落格圈就行,我知道很多部落客認識廣播與電視從業人員,也有些部落客就來自媒體。

除了超過40篇文章與數百則留言支持愛德華斯,Facebook也出現超過300人加入的群組力挺他,還有人成立wiki記錄與日俱增的相關文章數量。他以「部落客官司」為標題製作貼紙,打從初期便聯繫其他部落客,呼籲他們為此事張貼文章,並建立一套網絡行動,讓該公司暈頭轉向,結果批評這間公司的言論非但未因訴訟止息,正如Eve Dmochowska所言,「這個部落格原本以電腦安全為寫作主題,讀者群也幾乎不可能討論QVC的行銷策略」,如今卻有數百人同聲譴責這間公司。

諷刺的是,這場由社群發起的透明行動,最終卻會私下庭外和解,無法為將來攻擊部落客的事件寫下判例。

二,主流媒體總愛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故事

筆者在12月某天聽見在約翰尼斯堡的廣播電台Talk Radio 702裡,知名節目主持人John Robbie訪問愛德華斯,題目當然與QVC相關,訪談後節目接聽來電,其他聽眾對該公司也有類似抱怨,這種反感亦水漲船高,《獨立報週日版》亦撰寫相關報導,後來《Noseweek》也跟進。

這個故事顯示,傳統媒體總愛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故事,但若加上部落格與社會媒體,誰是小蝦米?誰又是大鯨魚?或許就難下定論了。

三,小心,花點時間為文章中的對方著想,學著瞭解個人權利與責任

這或許是南非首件部落客遭控告的知名案件,愛德華斯的經驗證明,我們在出言批評的同時,瞭解自己的權利及責任也很重要。

Paul Jacobson的文章提醒部落客,要謹慎面對「公民記者背負的爭議」,事實上無論我們是否自稱為「公民記者」,當在網路發表文章時,都已涉及多項法律。

Chris M.表示:

這顯示今日我們身為部落客,必須對言論與批評對象更加謹慎,因為對方很可能準備攻擊我們這些小部落客。

或許Tony Lankester的觀點最具見地:

他的經驗警告所有部落客得留心,包括我在內,若各位想跳進新聞圈,記得學會所有規則,就算你想要打破所有規則也一樣,至少從過去數十件判例學習經驗,雖然網路世界只存在於螢幕上,並不代表實體世界的誹謗法條不適用,縱然你的文章只在個人部落格出現,自己做記者、寫文案、編輯與出版,並不代表你可以忽略好新聞應有的基本禮貌、習慣與原則。

部落格過去一年在南非不斷成長,Eve Dmochowska相信我們已學習許多提出與接受批評的技巧,也發表一篇很棒的文章整理2008年所學。

不過最重要的是,南非部落客學會合作的重要性,希望最後結果公佈時,能像愛德華斯的哥哥安德魯(Andrew Edwards)於2009年12月29日在Facebook網站上所言

愛滋華斯希望我在事件告一段落,而他在部落格發表最後一篇相關文章後,就將這個Facebook群組關閉,我覺得之後應該成立一個新群組,擬定新名稱與新目標,各位有何建議?例如「獵豹也會換習慣嗎」?用新群組來監督部落客自由與激進企業。

照片來自Flickr用戶maha-online,依據創用CC授權使用

校對:Portn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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