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女性的困境

雖然在巴勒斯坦的部落格圈討論的話題一如往常的還是以政治為主,我決定本週改變關注的焦點。本週的主題不是政府、加薩和父權,而是總結處理一個不同類型的題材-女性的主題。

首先是一位名叫Hind Mohammed Eid的埃及年輕女孩遭到強暴後產子的故事,隨之引起全國對於伊斯蘭婦女的頭巾(hijab )作為保護,

可以預防此類的犯罪(有篇敘述這起事件的阿拉伯文文章,可以在這裡看到)。阿拉伯女性進步之聲(Arab Woman Progressive Voice )討論這個案件:

強暴和以頭巾遮掩之間有什麼關聯?

喔,從父權的邏輯來看是這樣的:如果一個女孩或女人遭到強暴,那是因為她的撩撥。她沒有完全的遮掩自己,所以這是她的錯。所以,一名遭強暴的七歲女孩是如此的應受讉責。或者,至少她的父母該被讉責,因為他們讓自己的女兒如此暴露,所以引誘男人強暴她。

根據這個邏輯,案件中的女孩應該遮掩以保護男人不致受到引誘,而那個強暴她的男人是被害者。

當強暴者施暴於小至一歲的女孩。我們也應該遮掩那些誘惑男人的女性嗎?強暴者施暴於男人和男孩,我們為什麼不也遮掩那些誘惑者?

讓我們遮掩起整個世界以防強暴者受到誘惑。遮掩起樹、遮掩起海,別忘了空氣,因為所有都可以是感覺上的引誘,所有都可以是官能上的引誘,所有都可以是危險的。

部落客的的迴響引發了在以伊斯蘭婦女服裝遮掩之外,如何抑止強暴的討論。Qwaider قويدر 評論:

從這個角度看來,我欣賞約旦政府的法律將強暴未成年者(無論性別)的罪犯處以死刑。我認為這樣強烈的後果,應該能對抑止性侵害產生良好的作用。

James Stanhope回應:

在美國,成年人對成年人的強暴、以及成年人對青少年的強暴(法定的強暴)是由各州刑法(criminal law)所決定,而由於這些案件幾乎總是由陪審團判決,死刑是否能抑止強暴犯罪的發生還不是很明確。在美國,我所居住的喬治亞州(Georgia)研究顯 示,預謀以及衝動暴力犯罪,明顯地不能以罪刑的輕重來抑止(包括死刑),因為這些犯罪者預期自己的行為不會被發現或逮補。

〈養育Yousuf,不插電:巴勒斯坦母親日記〉(Raising Yousuf, Unplugged: diary of a Palestinian mother )是一個極有意思的部落格,它在短暫的休息之後又重新開始。這位部落客是一位巴勒斯坦藉的母親,在此記錄了她的生活,例如這篇,她說道在加薩生存及呈現其困難:

我們在邊界花了累垮人的14小時,和數千名巴勒斯坦人一樣,極度渴望離開或進入加薩走廊。一車接著一車滿滿的人,整個家族和他們 的妻兒子女,努力的往車子裡擠,或把行李疊上車子後面。有人昏倒,有人歇斯底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由要擠上車:那裡有些母親和丈夫分開;學生必須要回到 學校去;病人、老年人;還有那些沒有特別原因的人還是登上車了。

womenatrafah.jpg

本週我們的最後一站是KABOBfest,這裡談到了希拉蕊.達夫(Hilary Duff,中文/英文)〈陌生人〉(Stranger)這首歌的音樂錄影帶,這位部落客批評音樂錄影帶是東方主義者(orientalist):

希拉蕊.達夫最新的音樂錄影帶「陌生人」(Stranger)東方主義者的春夢變成生活-怪異的混合了阿拉伯、北非和印度文化的 元素成為一個過度性別化的異國東方「陌生」文化(”strange” culture),它已經有效的將這首歌打入了每個流行音樂排行榜的冠軍,真他X的令我煩躁。

這幅二位女性在拉法赫(Rafah,中文/英文)等待穿越邊境的照片取自於〈養育Yousuf,不插電:巴勒斯坦母親日記

2 則留言

  • 這篇round-up的第一篇故事,其實也經常在台灣的新聞中出現。也就是所謂的「強暴迷思」。

    舉例來說,昨天有則社會新聞是這樣說的 : 一位妙齡女子,身著清涼短褲,於凌晨三點返家時,引起歹徒注意尾隨…

    這樣的說法很常出現在社會新聞強暴案的陳述中,強暴犯固然應受該有的懲罰,但被害人的衣著打扮不應成為其受害之原罪。如文中所說,我們無法得知引人幻想的主要因素為何,但卻粗暴的歸因於女性之衣著,進而強加剝其對身體衣著的自主權。

    而談到巴勒斯坦和以色列邊界的狀況,雖然不是由女性的觀點出發,但我推薦「美麗天堂」(promises)這部以七位來自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小朋友交流為主題的紀錄片一窺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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