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1888年的娼妓法规

博客“我的人生(Живот Мой)”刊登了一份西元1888年,在瓦尔纳这个黑海岸城市如何规范人民成为娼妓的地方法规。这个法案内容包括:女性必须是自愿成为娼妓;对妓院的规定;作为娼妓之前、之时与之后的健康要求;以及违反上述规定时的法律程序。这些文件与目前保加利亚既有的娼妓法规形成显著对比:现在的法规容许灰色地带,允许保加利亚成为国际上性交易的大玩家,而这预计带来十亿欧元的获益

校对:Portn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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