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尔:新通讯法论辩

厄瓜多尔新宪法于2008年经公投通过,其中第16条保障所有民众无论是个人或团体,都有权参与自由、跨文化、包容、多元的沟通模式,但要如何以法律形式诠释这项条文却引发争议。许多人已开始讨论厄瓜多尔首次订定的通讯法,一方面是因为政府企图管制媒体,尤其记者与总统柯雷亚(Rafael Correa)领导的政府时常发生冲突,柯雷亚在第一任总统任内时常批判媒体角色,例如形容记者「腐败、平庸又无耻」

反对法案者指控政府企图压制反对者,也会危及言论自由,「通讯、言论自由与公开资讯取用原生法」总长38页,包括博客及媒体都仔细分析其中内容。

政府则推出这段影片,以范例回答这个问题:「民众为何需要通讯法?」

例如Lunas Azules博客的Silvia支持政府,认为记者必须受到管控,她想到国内新闻业时表示:

媒体编辑很天真,他们可能鲜少经过专业训练,甚至没有写作经验,听到这种情况,我本来觉得很有趣,但后来却觉得极为忧心,因为这些「专业」媒体不仅表现只有业余水平,且常刻意忽略、删改、选择报导内容,动机更不是为了公正地将讯息传达给民众。

法案内主张,未来只有已获得新闻相关科系学位者,才可从事新闻业,Periodismo por Dentro部 落格的Ricardo Tello便曾为新闻工作者,他希望所有记者能够记住,这项法律只规范媒体本身,不该成为新闻业独立运作的阻碍,也因为他反对法案内文,让厄国 Cuenca地区一位广播主持人称他是「新闻之敌」,Tello则说明,为何他认为记者不一定得拥有新闻相关学位:

虽然我身为新闻系教授,但并不支持强制新闻工作者取得相关学位,文凭只是长期深远训练的第一步。

若我因此成为新闻之敌,请让我成为平庸新闻业之敌。

厄瓜多尔社会认为媒体是总统、国会及最高法院以外的第四权,不过总统柯雷亚谈到媒体及记者时指出:「权力需要规范与控制,我们需要权力制衡」,他的言论让CIESPAL等拉丁美洲组织发言质疑法案内容。反对法案者称之为「言论箝制法」,Migrante Latino的Galo Benitez便询问读者:「言论箝制法为谁效力?」他也引用CIESPAL所提出的11项观察内容,包括电讯频率平均分配给公营、民营及社区、禁止频率 集中、禁止媒体垄断、国内制作节目优先等,但他也批评媒体内某些知名人士,强调媒体不该只呈现这些人的声音:

谁说只有Carlos Vera、Bernardo Abad、Jorge Ortiz、Marcelo Dotti、Alfonso Espinoza de los Monteros、Gissela Bayonne等自负人士,才能在厄瓜多尔散播言论?这些人总是大惊小怪,但并非代表观众或听众发言,而是关心法律条文是否影响他们所代表的民营企业,这 些 媒体菁英并不在乎这项法律是否危害言论自由,只在意民营企业的自由是否受阻,因为这项法律希望推行改革,让通讯权能够趋于民主。

法案亦要求,电视频道日常节目至少四成由国内自制,广播节目播放的音乐则必须半数在国内制作或演奏,厄瓜多尔国内广播频率超过1500个,其中97%掌握在自然人或私人手中,依据旧版通讯法,广播大亨最高可掌控96条广播频率。

Hoax在Ecuador sin Censura博客留言,他认为Rolando Pachana议员的提案,似乎于前主播、现任在野党领袖Carlos Vera相仿,这项提案里要求,只有社区记者可不需专业文凭。

大专院校里亦在讨论同一主题,例如在Cuenca大学内,传播学院学生会主席Diana Medina表示,若依照法案要求,新闻业必须揭露消息来源,将阻碍媒体进行调查,亦形同实施自我审查,她强调,这项媒体法与他们的要求相异:

规范一直都存在,只是并未完全落实,这并非通讯法规,因为其中只规范资讯层面,却未触及制度与组织通讯…这是媒体法,我认为法案部分内容未经审慎分析,若得揭露消息来源,我们便无法进行研究,除将导致自我审查,也没有记者希望投入这种工作。

校对:S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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