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选委会拒绝「不道德」同志团体参选

菲律宾选举委员会以鼓励同性恋违法宗教信仰为由,驳回同志团体Ang Ladlad申请为政党参与2010年大选,一如预期,当地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社群相当不满。

2010年总统选举将于五月举行,Ang Ladlad希望以政党名单制度方式参与,菲律宾宪法规定,国会20%成员必须取自政党名单,以代表国内弱势及边缘族群。

Ang Ladlad很意外,政府裁决内容中竟以宗教文字为由,而非法律文献:

我们非常不满选委会决定拒绝Ang Ladlad的申请案,选委会并未善责宣传选举政策之责,因为裁决未援引法律文献,全都是宗教经典(如《圣经》与《可兰经》)。

Ang Ladlad与同志社群并未鼓励任何不道德行为,选委会没有权利在缺乏法源情况下,指称本组织不道德,也没有实证指控本组织危害年轻人,故选委会的决定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Sampaloc TOC认为,选举单位在此案例中,不应该使用宗教文献为标准:

我觉得在本质上,选委会裁决的错误在于自以为可决定宗教法规,他们不是宗教人士,而是法律人士,宪法并未授予选委会宗教裁判权,这是菲律宾的政府机关,选委会不能在程序上参考《圣经》与《可兰经》。

选委会亦指控同志团体鼓励不道德行为,Karen Jane Ang建议公务单位不应再扮演道德警察

选委会应停止扮演道德警察,那不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内,国内已有宗教团体告诉我们什么能做、告诉我们如何喜恶、告诉我们该支持哪位候选人,我们不需要另一个行事相同的团体。

RP2010.com呼吁选委会官员不要歧视同志族群:

Ferrer、Lucenito Tagle、Elias Yusoph等选委会成员认为同志不道德,明显表示他们个人歧视同志族群,政府之所以存在,就是不能允许歧视社会任何族群。

外界已将这三人取名叫「三走狗」,他们亦声称菲律宾同志族群在国会已「比例过高」,这种笑话真的有必要吗?

Apples Daily要求选委会撤销所有贪污及不道德政治人物的竞选资格:

选委会光凭臆测,认为只要是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就不道德,若他们这么重视道德,只要是曾涉入犯罪、贪污与各种丑闻的政 治人 物,就应不准参与2010年选举;为什么他们不去询问每位宗教人士参选?因为依照这种标准,2010年应该就没有候选人了…不过话说回来,就连宗教人 士恐怕也无法通过道德考验。

校对:S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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