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以法律支持孕妇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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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相关人权仅限于已婚女性吗?菲律宾男女在讨论一项新法,有关孕妇的就学权及工作权。

经过七年论辩,菲律宾最近终于通过有关女权的重大法案,共和国9710号法案又名Magna Carta of Women,强调女权为人权,无论在家庭、职场或校园均应获尊重,亦触及家庭计划、妊娠与孕妇权。

该法其中一项内容相当受到瞩目,规定未婚孕妇有权维持既有工作及就学权利,以下为法案条文略译:

因未婚怀孕解雇或拒绝女性职员复职应属违法,中小学不得因学生就学期间未婚怀孕拒绝入学申请。

该法明言开除未婚孕妇违法,但「菲律宾天主教主教大会」坚拒未婚孕妇进入天主教学校就读或工作,他们相信校方因有权开除这些女性,因为未婚怀孕违背天主教会的宗教道德规范。

为进一步瞭解这部法律,以下由「菲律宾女性角色全国委员会」提供的影片中,说明为何该法及所有条文很重要:

对天主教教会的反应

菲律宾博客Lindy Lois Gamolo抨击天主教教会立场,指称教会不仅企图抵制法案,扬言驱逐或拒绝支持法案的政治人物出席活动,如今更强调将不为任何支持法案的候选人背书,因为法案并未纳入教会希望附注的条文,未将天主教学校排除在法律实施范围之外,这位博客亦呼吁政治人物不要向这种勒索妥协,因为:

让我们提醒这些教会,政治人物是为主权下的菲律宾全体人民负责,并非只为天主教教会或主教服务。

不过也有些博客理解教会的态度,例如oliveThe Feed博客留言表示:

我同意若女孩子在天主教学校就读期间怀孕,就该开除,因为这是不良示范,试想校方教导学生婚后才可发生性行为,但一旁却有学生挺着大肚子走来走去?就好像当面赏一耳光一样。

然而并非所有天主教学校都希望拥有特殊待遇,Rachel C. Barawid在Manila Bulletin Publishing Corporation指出,部分学校拒绝未婚孕妇就学是弊多于利,她也引述一位教务主任的话,说明为何该校不因此开除学生:

若开除未婚怀孕学生,对她们形同是双重打击,她们即将成为母亲,学校却拒绝她们的权利,让她们无法取得大学文凭、无法成为专业人士、无法扶养孩子,这些女孩不仅将成为单亲妈妈,也因为无法从大学毕业,找不到好的工作,无法让孩子拥有良好生活。

合法歧视孕妇?

天主教教会以宗教教义为由,反对未婚孕妇的就业权与就学权,却完全未提到单亲爸爸,菲国博客也在讨论这种立场是否公平,这似乎正是这部新法企图纠正的女性歧视。

Bong C. Austero强调天主教教会的提案彻底歧视女性,也与天主教主张惩罚罪恶而非罪人的教义不符:

教会因女性身为女性而惩罚她们,因为她们承担孕育生命的社会责任,天主教学校不会解雇或开除让女友怀孕的男老师,但这些男人对怀孕同样有责任。

I am Nobe博客每每以幽默态度,模拟不同身分的笔触和语调,这次的角度是未婚妈妈:

你是说我不能去上学?还是不能去工作?(不安)

我不是因为无性生殖而怀孕,若你真打算如此对我,也该让未婚爸爸尝点苦头!而且大声哭喊时,也别再说上帝坏话了!(超越荷尔蒙反应)

单亲妈妈兼博客Joyce Talag则主张,纵然天主教教会同样惩罚未婚爸爸,这些妈妈的处境也不会比较好,因为多数单亲家长为女性,剥夺怀孕时的就业权与就学权,都让她们无法照顾自己和孩子:

例如单亲家长,他们得负担孩子的经济及养育责任,女性比男性更不利的一点,在于多数单亲家长都是女性,网络上只找到得美国单亲家长统计资料,其中指出:「2006年每6位监护人便有5位是母亲」,菲律宾情况应相似。

菲律宾法学博客Jun Bautista指出,天主教教会不太可能将未婚爸爸纳入讨论范围,因为法案本身亦以女性为主。

换言之,天主教教会只会剥夺未婚孕妇的就学权及就业权,无视她们的人权,让她们的生活陷入危机,可是有些人认为,此举在道德上会产生反效果:若天主教学校开除未婚怀孕学生,会不会造成她们选择堕胎或陷入贫困生活?至少当地议员Janette Loreto-Garin就有此看法

各位又怎么想?宗教机构是否有权决定教员或学生人选?或是孕妇人权应该超越这些限制?

照片来自Photo Mojo,依据创用CC授权使用

校对:S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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