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博客惹上诽谤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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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4日讯息更新:根据Facebook群组消息,爱德华斯已与俱乐部达成庭外和解,爱德华斯将移除博客内有关该公司的文章,五年内也不再撰写与该公司有关的文章。

若「品质假期俱乐部」(Quality Vacation Club, QVC)以为能以讼止谤,借着控告博客爱德华斯(Donn Edwards),就能压抑外界对该公司营销手法模糊的批评,那就是大错特错,反倒因为这起案件,使来自博客圈与主流媒体的抨击如滚雪球般愈来愈多。爱德华斯不愿也不能就此屈服,故发起一项网络行动,吸引南非全国各地博客的注意,更建议成立永久性的团体,长期关注国内博客自由。

以下是我们学到的教训:

一,团结是最有力的武器

这位博客成功将此案件从攻击个人,延伸为攻击全体博客,Guy McLaren指出:

QVC攻击爱德华斯遭转化为攻击「写博客」这个行为,今日多数博客至少有四位读者以上,但其实博客是个强而有力的媒介,若各位希望拥有负面形象,只要攻击博客圈就行,我知道很多博客认识广播与电视从业人员,也有些博客就来自媒体。

除了超过40篇文章与数百则留言支持爱德华斯,Facebook也出现超过300人加入的群组力挺他,还有人成立wiki记录与日俱增的相关文章数量。他以「博客官司」为标题制作贴纸,打从初期便联系其它博客,呼吁他们为此事张贴文章,并建立一套网络行动,让该公司晕头转向,结果批评这间公司的言论非但未因诉讼止息,正如Eve Dmochowska所言,「这个博客原本以计算机安全为写作主题,读者群也几乎不可能讨论QVC的营销策略」,如今却有数百人同声谴责这间公司。

讽刺的是,这场由社群发起的透明行动,最终却会私下庭外和解,无法为将来攻击博客的事件写下判例。

二,主流媒体总爱小虾米对抗大鲸鱼的故事

笔者在12月某天听见在约翰内斯堡的广播电台Talk Radio 702里,知名节目主持人John Robbie访问爱德华斯,题目当然与QVC相关,访谈后节目接听来电,其它听众对该公司也有类似抱怨,这种反感亦水涨船高,《独立报周日版》亦撰写相关报导,后来《Noseweek》也跟进。

这个故事显示,传统媒体总爱小虾米对抗大鲸鱼的故事,但若加上博客与社会媒体,谁是小虾米?谁又是大鲸鱼?或许就难下定论了。

三,小心,花点时间为文章中的对方着想,学着了解个人权利与责任

这或许是南非首件博客遭控告的知名案件,爱德华斯的经验证明,我们在出言批评的同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及责任也很重要。

Paul Jacobson的文章提醒博客,要谨慎面对「公民记者背负的争议」,事实上无论我们是否自称为「公民记者」,当在网络发表文章时,都已涉及多项法律。

Chris M.表示:

这显示今日我们身为博客,必须对言论与批评对象更加谨慎,因为对方很可能准备攻击我们这些小博客。

或许Tony Lankester的观点最具见地:

他的经验警告所有博客得留心,包括我在内,若各位想跳进新闻圈,记得学会所有规则,就算你想要打破所有规则也一样,至少从过去数十件判例学习经验,虽然网络世界只存在于屏幕上,并不代表实体世界的诽谤法条不适用,纵然你的文章只在个人博客出现,自己做记者、写文案、编辑与出版,并不代表你可以忽略好新闻应有的基本礼貌、习惯与原则。

博客过去一年在南非不断成长,Eve Dmochowska相信我们已学习许多提出与接受批评的技巧,也发表一篇很棒的文章整理2008年所学。

不过最重要的是,南非博客学会合作的重要性,希望最后结果公布时,能像爱德华斯的哥哥安德鲁(Andrew Edwards)于2009年12月29日在Facebook网站上所言

爱滋华斯希望我在事件告一段落,而他在博客发表最后一篇相关文章后,就将这个Facebook群组关闭,我觉得之后应该成立一个新群组,拟定新名称与新目标,各位有何建议?例如「猎豹也会换习惯吗」?用新群组来监督博客自由与激进企业。

照片来自Flickr用户maha-online,依据创用CC授权使用

校对:Portn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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