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部落圈讨论行销文章

台湾部落圈最近“又”在讨论部落客书写广告文章 / 行销文章的议题 — 只是这次比较热烈一些。

richyli 写了篇 《精准有效置入部落客/记者的大绝招:Junket》,里头举了 Weblogs Inc. 为了不让记者的报导受到厂商招待所影响,所开出的“承诺”。他也提到 Junket 的好用之处:

其次,拿人手短乃人之常情,人家招待你去外地旅游,现在很多招待部落客的 Junket 甚至还有“车马费”,你能不写吗?通常答应参加的同时就已经默认稿子会被处理了。如果参加了 Junket 之后不乖乖写稿,除非真的够屌,够大牌,媒体够响亮,否则下次绝对不让你参加。这对于旅游线的记者没什么,但一般线的记者,或者部落客,“损失”就很大 了。还有,人家的好意,你再怎么“平衡”,老实说都是骗自己的。

DearJohn 对此事有不同的看法。他在《别人的部落格文章广告化,究竟关你什么事?》里,认为部落客的伦理规范不应该与记者相提并论。而且由于读者并没有付钱来阅读部落格文章,因此部落客有权选择自己想说的、想写的文章,就算是整个部落格文章都是广告也没关系,重点是文章写的精不精彩:

我的结论就是,有没有利用部落格来写广告文章、部落客有没有做置入性行销,根本就一点也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个人的文章写的够不够精采,具不具可读性?如果一个人的文章写的很烂、照片拍的很丑,就算勉强想做行销,大概也根本没人想上来看吧?换句话说,有人就算是接受了招待、拿了稿酬写了某篇产品试用推荐文,如果写的很棒,大家都很爱看,那又如何?根本就没什么骗不骗的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晓得旁边的人在不爽什么?

对于到底是分享还是广告,到底是揭露还是隐瞒, Portnoy 决定用一个二维的象限图来“揭露”自己的立场,一个轴是“完全揭露 / 完全隐瞒”,另一个轴则是“纯个人分享 / 纯商业行销”,很快地, wenli 也用《亲爱的部落客朋友,我在这里》回应了自己的立场。

除了对事的论战之外,也有对人的论战。 SpinalCord 在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很多巧合》中,指出另外一个部落客 Tina 表面上是搞“把好东西跟好朋友分享”的团购,暗地里却是评价上千的 yahoo 拍卖卖家Tina的回文和支持她的网友则认为,重点在“部落客与我们分享了好东西,还很辛苦地帮大家代订东西…..”

SpinalCord 的另一篇文章也扯到了另一位在台湾知名的部落客。他在文章里怀疑艾玛的冰箱里不应该有储存那么多优酪乳 ,应该是广告文伪装成分享文。艾玛的先生 TSUBASA 就此写了篇文章,票示了他们家的库存 — 包括15公斤的面粉、两箱的咖啡和成打的红酒等。

最后,傅瑞德则分享了《我为什么写不好广告文?》 :

也许是同样的事情、同样的邀请和“利用”,但这样的重视让我觉得自己能以专业评论者的身分写文章,而不是背负着人情或利益压力写宣传文的部落客;对于这家公关公司和他们的客户而言,我相信多少也得到了一些金钱买不到的东西。

本文为 GV 中文小组共同翻译而成。感谢 Leonard、 H.Y.、abstract 等人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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