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報導 關於 East Timor 東帝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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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帝汶:投資在創造力與文化上
15 十一月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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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護葡萄牙語(及其所有的變體)之宣言
12 三月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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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帝汶:降雨異常造成糧食與疾病威脅
30 十一月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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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東帝汶:邊界爭議又升溫 17 十月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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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帝汶:土地解放後誰屬?
25 九月 2009
最新報導 關於 East Timor 東帝汶
6 二月 2011
23 六月 2010
8 九月 2009
東帝汶:自由公投的「快樂日」
東帝汶部落客歡慶獨立公投十週年,Alf@ Montenegro[德頓文]表示: 今天對所有東帝汶人民是快樂的一天,我們記得1999年8月30日這天,全民決定脫離印尼占領,
3 九月 2009
1 九月 2009
10 八月 2009
東帝汶:「米門案」醜聞爆發
去年由於糧食及稻米危機隱然成形,東帝汶總理古斯毛(Xanana Gusmao)與17家公司簽約進口白米,不過Radio Australia News報導,總理女兒擁有其中一家公司部分股份,讓在野陣營質疑合約是否有問題。
28 七月 2009
全球之聲作者:Sara Moreira
我最近在葡萄牙Porto的國際數位轉型學校時,恰好有機會與全球之聲作者Sara Moreira見面,她先前在東帝汶首都迪力(Dili)待了數週後,才加入這項計畫,她也不斷為全球之聲關注與報導東帝汶消息。
6 六月 2009
東帝汶:新法生效前,思考墮胎
東帝汶近幾週為了刑法草案,社會上論辯激烈,草案第144條有關墮胎及「中止懷孕之行為」,第142條則與「毋須受罰的中止懷孕行為」,據第144條,墮胎屬違法行為,可求處2年至8年有期徒刑。
15 五月 2009
東帝汶:透過網路,從埋怨到行動
全球之聲願意傾聽部落客的心聲,但在人們未使用公民媒體的地區,就會遇到許多困難,東帝汶情況正是如此,各種網路連線問題讓經營部落格非常不易,東帝汶部落客上傳內容至網路時,會遇到什麼難題?當地部落格圈裡又發展出什麼計畫?
13 五月 2009
東帝汶:蘇艾媒體空間力搏數位落差
在東帝汶連上網際網路的九年後,這個國家仍然面臨著巨大的數位落差。實體取用科技、資源與工具依舊困難;上網一個小時的費用相當於每日基本工資,且數位公民參與或電子商務實際上並不存在。在最小的行政區,譬如東帝汶南部的蘇艾,連上網路仍是夢想。
20 二月 2009
東帝汶:九年網路發展徒留數位鴻溝與獨佔的電信業者
網際網路登陸東帝汶已有9年,而這個國家現正面對的大難題不僅攸關於能否實體取用科技(physical access to technology),也關係到增進「數位公民」的參與所必要的能力與資源之可及性。該國在取得資訊與通訊科技(ICT)上受限外,同時也缺乏此領域相關的能力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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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媒體壟斷是反對黨提出」這種論點根本不值一駁。在台灣的人都知道此運動的領袖有好幾位根本是海外華人,台灣本地的政黨輸贏與他們毫無關係。這就是公民社會的力量,就和你現在所在的「全球之聲」網站一樣,就算在不同的國家,只要有想法自然就會發聲會有行動,不必有什麼政黨提出。公民社會的交流互動就是可以成就這樣的一些事。 喬姆斯基也是一樣。他是美國人,你們國家哪一黨執政,他不會在意,他唯一在意的就只是反對媒體壟斷。「媒體不是民生必須品」這個論點更是令人莞爾。
清者自清,如果自由不偏綠,旺旺不親中,那會被貼標籤,台灣新聞媒體偏向那一政黨是大家都看得出來,我們的確可以自由選擇新聞收看,但是當周遭的媒體為了利益或是壓力而傾向某一言論,久了民眾真的會被洗腦,不要忘了我們是一個國家,國與國的戰爭不一定要發射飛彈,防人之心不可無,等到陰謀論成真時,也不用上街抗議了,已經無力挽回.
住在台灣的人都知道,這話題只是反對黨利用來攻擊執政黨,並非事實。 (一)旺旺集團僅為買方之一,總持股「不到1/3」,另兩位大股東持股均「超過1/3」。換言之,旺旺集團甚至不可能主導這間公司,更何況是壟斷全台灣媒體的陰謀論? 【詳細資料】 平面媒體(壹週刊、蘋果日報): 台塑集團王文淵34%; 旺旺集團蔡紹中32%; 中國信託辜仲諒20%; 龍巖集團李世聰14%。 電視系統(壹電視): 台塑集團王文淵34%; 台產保險李泰宏32%; 中國信託辜仲諒20%; 龍巖集團李世聰14%; 旺旺集團蔡紹中0%。 其中,李世聰是被辜仲諒拉進來的,兩人亦為多年好友,故可視為整體 34%。 綜上所述,旺旺集團的持股比例不但低於台塑集團,甚至低於中國信託。 敬陪末座的股東,尚且沒有公司主導權,怎可能壟斷全台灣媒體? (二)媒體並非民生必需品,而是【可以不斷複製的數位產品】。觀眾若不喜歡,可以選擇看其他媒體,則其他媒體的市占率就會變大。換言之,媒體僅有市佔率的問題,絕對不可能被壟斷。 (三)執政黨政府中負責審核該媒體併購案的單位,由始至終都沒有通過該媒體合併案。買賣雙方為此更是抗告政府,最終政府勝訴。而政府勝訴之後,反壟斷聯盟的成員依然上街抗議,然而此時的議題變成【要求政府一定要通過在野黨的法案】,顯然露出馬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