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參議員塞諾奉(Nick Xenophon)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機場遭覊押15小時後,遭指控為「國家敵人」,被官方遣送出境,官員指稱他「可能造成動亂,對社會形成危險」。
他原本預計與馬國在野陣營領袖會晤,將在今年大選擔任觀察員,幾個月前,他也曾參與馬國大規模街頭抗爭活動,在場亦有不少反對派人士。
據報導,塞諾奉是澳洲首位遭他國遣返的國會議員,澳洲政府對此事深表遺憾。
在野陣營領袖安華(Anwar Ibrahim)譴責政府遣返塞諾奉:
我想提醒總理納吉(Najib Razak),他無權因為外來訪客批評執政黨巫統領導的政府,就將對方視為國家敵人,馬來西亞並不屬於巫統,而是屬於所有政治立場各異的馬國人民。
雖然塞諾奉參議員對我國大選的誠信存疑,他並未違反任何法律,亦未出現任何可能威脅我國安全的行為。
Tholu質疑,為何民主國家如馬來酉亞竟容不下批判言論:
若現任政權連外國人批評執政黨的言論也無法容忍,我們如何信任他們能讓馬國成為真正民主的現代已開發國家?他們要如何保障言論自由與人權毫髮無傷?
Tan Zhong Yan好奇,政府是否試圖隱瞞什麼事:
或許塞諾奉所言沒錯,馬來西亞政府確實獨裁,再次證明無法接受批評。
遣返他也讓人懷疑,政府是否有所隱瞞,因為若一切透明,根本毋需畏懼。
Aliran也認為遣返一事不符常理:
遣返決定是否與他批評政府獨裁對待在野陣營遊行有關?若真如此,則現任政府確實可悲,總理曾信誓旦旦地宣稱,馬來西亞是全球最佳民主國家,相較於獨裁政體,民主國家不能光是因為出言批判,就任意決定遣返。
也有些人抨擊塞諾奉不該干預馬國內政,Rocky's Bru網站刊登由RL撰寫的文章提醒,塞諾奉幾個月前參加遊行,便已違反馬國國內法律:
…塞諾奉若想擔任馬來西亞選舉的國際觀察員,就不該參加國內舉行的非法街頭示威遊行,也應遵守馬國法律對任何觀察員申請人的規範。
馬來西亞人民也不該遺忘,澳洲法律的遣返權也常因為小事,就將他國民眾列入不受歡迎名單,塞諾奉遭遣返確實令人遺憾,但外籍人士若想擔任觀察員或入境,就得遵從我國法律,否則政府當然該採取行動,阻擋外來力量侵入政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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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媒體壟斷是反對黨提出」這種論點根本不值一駁。在台灣的人都知道此運動的領袖有好幾位根本是海外華人,台灣本地的政黨輸贏與他們毫無關係。這就是公民社會的力量,就和你現在所在的「全球之聲」網站一樣,就算在不同的國家,只要有想法自然就會發聲會有行動,不必有什麼政黨提出。公民社會的交流互動就是可以成就這樣的一些事。 喬姆斯基也是一樣。他是美國人,你們國家哪一黨執政,他不會在意,他唯一在意的就只是反對媒體壟斷。「媒體不是民生必須品」這個論點更是令人莞爾。
清者自清,如果自由不偏綠,旺旺不親中,那會被貼標籤,台灣新聞媒體偏向那一政黨是大家都看得出來,我們的確可以自由選擇新聞收看,但是當周遭的媒體為了利益或是壓力而傾向某一言論,久了民眾真的會被洗腦,不要忘了我們是一個國家,國與國的戰爭不一定要發射飛彈,防人之心不可無,等到陰謀論成真時,也不用上街抗議了,已經無力挽回.
住在台灣的人都知道,這話題只是反對黨利用來攻擊執政黨,並非事實。 (一)旺旺集團僅為買方之一,總持股「不到1/3」,另兩位大股東持股均「超過1/3」。換言之,旺旺集團甚至不可能主導這間公司,更何況是壟斷全台灣媒體的陰謀論? 【詳細資料】 平面媒體(壹週刊、蘋果日報): 台塑集團王文淵34%; 旺旺集團蔡紹中32%; 中國信託辜仲諒20%; 龍巖集團李世聰14%。 電視系統(壹電視): 台塑集團王文淵34%; 台產保險李泰宏32%; 中國信託辜仲諒20%; 龍巖集團李世聰14%; 旺旺集團蔡紹中0%。 其中,李世聰是被辜仲諒拉進來的,兩人亦為多年好友,故可視為整體 34%。 綜上所述,旺旺集團的持股比例不但低於台塑集團,甚至低於中國信託。 敬陪末座的股東,尚且沒有公司主導權,怎可能壟斷全台灣媒體? (二)媒體並非民生必需品,而是【可以不斷複製的數位產品】。觀眾若不喜歡,可以選擇看其他媒體,則其他媒體的市占率就會變大。換言之,媒體僅有市佔率的問題,絕對不可能被壟斷。 (三)執政黨政府中負責審核該媒體併購案的單位,由始至終都沒有通過該媒體合併案。買賣雙方為此更是抗告政府,最終政府勝訴。而政府勝訴之後,反壟斷聯盟的成員依然上街抗議,然而此時的議題變成【要求政府一定要通過在野黨的法案】,顯然露出馬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