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瞞騙強暴或種族主義?

最近以色列出現一起「瞞騙強暴」 案例,一名阿拉伯男子佯稱為猶太人,欺騙一名猶太女子發生性關係,引發希伯來文部落格圈討論,居住在以色列的猶太人與阿拉伯人,究竟面臨哪些不平等情況, 許多人反思法律具種族偏見下的以色列民主,也有人提醒在以色列境內,猶太人嫁娶非猶太人仍屬違法,也有不少人心懷仇恨,支持法院判決。筆者在本文收集最近 較有意義的評論與文章。

首先為各位提供事件背景:據媒體報導,Saber Kushour向一名猶太女性自稱為猶太單身漢,正在尋找穩定交往的對象,兩人之後前往附近的建築物內,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性關係,之後男子便離開, 女子後來發現他是阿拉伯人,便至法院提出訴訟;最後男子以「瞞騙強暴」罪名,判處18個月有期徒刑。

熱門新聞入口網站walla.co.il刊登報導後,出現一則留言:

Saber Kushour和我們一樣都是人,只是他不幸生在巴勒斯坦,這種事就是會發生,但以色列不可能把他當人,他已婚、育有兩子,希望在耶路撒冷工作,或許還想要外遇,這種事也會發生,後來他決定強暴一位猶太女孩…這種事還是會發生!

法院在本案採取強硬立場,不是因為他強暴猶太女孩,而因為他是阿拉伯人並強暴猶太女孩。

熱門新聞網站nrg裡,多數留言都反對法院判決:

一,

我支持右派,但在本案裡,他們應以種族主義為由判女子有罪,如果男子謊稱他很有錢呢?也會因為這句話,再加上與女子發生性關係,就遭判處18個月有期徒刑嗎?

本案判決不符比例原則,男子並未使用武力,女子亦未受脅迫,謊言與強暴之間應有清楚界線!

二,

若他假裝是摩門教徒、佛教徒或無神論者呢?還是得入獄一年半嗎?此項判決充滿猶太為上的心態,法官完全是依種族入罪,多少猶太男子是用謊言與甜言蜜語騙女性上床?多得數不清!我覺得既羞愧又震驚,這是終結種族國家的起點,…我們有何進步?

三,

她與某人在樓梯間發生性關係之前…應該先查明對方是誰,這不是法官的工作,而且還因為他是阿拉伯人,根本是種族主義!

四,Avi寫道

明天我要向某人謊稱我是中歐猶太人,而非葉門人…這也算是「瞞騙強暴」嗎?這是種族主義!沒有別的說法,以色列竟然還有種族主義法律,真是令人羞恥!住在這種國家太可怕了!快撤銷判決!

五,Raffi的留言更惡毒:

她染了頭髮,我以為是真髮色…她也穿了件黑衣,讓自己看來更瘦,她完全在引誘我!若我知道實情,我就不會與她上床,她讓我完全無法抵抗…強暴!

另一方面,也有件匿名留言支持原告:

她只想和猶太人譜出戀曲,卻因受騙而與非猶太人發生性關係,她當然有權利選擇伴侶與對象,就像穆斯林女性能選擇只與穆斯林交往, 他為了與她上床而隱瞞族裔背景,這當然是強暴,她不只明確知道自己要什麼,也明白自己不要什麼,這名男子無情地欺騙,只為占女子便宜與個人愉悅,這種行為 真是卑劣。

一名部落客轉載ynet的報導時,也張貼以下圖片:

譯文:阿拉伯人!不准動念妄想猶太女性!

留言區出現眾多仇恨言論,以下段落則是反對種種仇視話語:

他所為並不正確,但各位為何覺得自己比阿拉伯人優越?種族主義正在摧毀國家,他只是個壞心腸的男人,與背景無關,若他是猶太人就沒事嗎?當然不是!我們無權詛咒阿拉伯人,就是這樣,他們才會如此詛咒我們!如果我們出現這種行為,與他們又有何異?我們都是人。

Orit Kamir對此事的文章題為「佯裝男人的阿拉伯人」:

一對男女在街頭相遇,相談幾分鐘後,兩人至別處發生性關係,女性在市區一棟建築物的電梯裡,允許男子脫去她的衣物,願意在天台發 生性行為,情況至此一切合法,但這代表女子真正想要一段戀愛與結婚嗎?這代表女性想與路上碰見的陌生人發生性關係,男子並未攻擊她,也沒有偷竊她的錢。

以本案為例,以刑法強暴罪起訴男子、判處他有罪、讓他入獄18個月,全都不合理。

如果被告是已婚猶太男性,無意維持長久關係,會遭到控告嗎?我們無法確定,但法院也確認兩人當時是你情我願,我們當然該怪罪立法機關,以色列法律不允許猶 太女性與穆斯林男性成婚,故以色列社會「很自然」、「很合理」假定,國內猶太女性不希望與國內阿拉伯男性發生關係,因為兩人無法結婚,故本案被告會在這一 點上撒謊。其實只需立法就能解決這個問題,以色列和其他文明國家一樣,都應支持人民結婚,任何人都能嫁娶另一人,若只因為人們族裔背景不同,就禁止建立任 何可能走向婚姻的關係,完全不合邏輯。

校對:S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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