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在中東為奴

在沙烏地阿拉伯與波斯灣地區發展中,來自孟加拉、印度、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尼泊爾等國的南亞移工貢獻良多,但虐待及剝削這些勞工仍是項嚴重且可怕的問題,移工是經濟推手,但卻遭到剝削、虐待及歧視,也鮮少獲得政府保護。

有關人權侵害的案件為數眾多,以下為幾個案例:

數千名勞工變賣家產,只為前往波灣國家尋求夢想中的工作,Drishtipat提及他們遭虐待的情況,最終心碎返國。

數百名尼泊爾勞工在卡達要求雇主給付合理薪資,卻遭到遣送出境,United We Blog張貼一名尼泊爾學生自美國返鄉的第一手經歷,令人震驚,他表示因為在巴林國際機場抗議海灣航空人員虐待遭遣返民眾,結果受到不人道對待。

科威特人口300萬,其中六成為移工,Expositions of Arabia與一名在科威特的印度勞工對話,該名勞工認為雇主故意壓低薪資。

國際前鋒論壇報》 報導,阿拉伯聯合大公國85%的人口為外來勞工,他們每日在攝氏43度高溫下工作,每週工作六天,時薪只有一美元,合約猶如奴隸賣身契,對比富人入住旅館 房間一晚要價1000美元,移工每日太陽升起前便開始工作,工作地點監控嚴格如軍營,每個月單在一家醫院便有數千起勞工中暑病例,政府在壓力之下,不得不 改善工作情況,並查緝不按規定給薪的雇主。

「人權觀察」組織亦有關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勞工受虐的報告:《打造高樓,欺騙勞工》。

沙烏地阿拉伯的勞工之中,35%來自外國,來自印度、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及孟加拉的總人數估計約200萬,「人權觀察」組織發表一份長達135頁的報告名為《惡夢:沙烏地阿拉伯移工遭虐與剝削報告》,其中記錄無數移工遭虐待,生活如奴。

報告中部分令人震驚的記錄如下:

  • 無論在工作場所或監獄,女性移工常遭男性雇主或獄卒性騷擾或強暴。
  • 孟加拉、印度與菲律賓移工被迫每日工作10至18小時,有時徹夜工作卻無加班費。
  • 薪資待遇極差,如每日工時16小時,月薪133美元。
  • 吉達(Jeddah)地區有數百名亞洲女性擔任醫院清潔工,薪資極低,每日工作12小時,沒有伙食或休息時間,下班後必須待在上鎖的宿舍內。
  • 移工在司法體系中蒙受極不公平待遇。

Abdol Moghset Bani Kamal在Countercurrents網站裡指出,移工是21世紀的奴隸,特別點出巴基斯坦勞工在沙烏地阿拉伯等中東國家的悲慘境遇。

Unheard Voices: Drishtipat Blog質問:

一般民眾該做些什麼?我們長期忽視移工問題,有人拍了記錄片,「人權觀察」組織也發表了報告,但情況仍舊如昔。

人權部落格則提出保護孟加拉移工的方法。

波灣當地民眾又如何看待此事?來自巴林的Esra'a在「中東青年」部落格提問

我最難過的是,人們不了解若無移工,我們根本什麼也沒有,幫我們工作的人是誰?建房子的人是誰?清理廁所的人是誰?承受我們怨氣 的人是誰?受我們嘲弄的人是誰?他們都賣力工作,我們該感激他們。然而我們卻虐待他們、歧視他們、監禁他們,還拿他們當成玩笑的對象,把「斯里蘭卡人」與 「印度人」等同於「愚笨」與「沒用」。

  • 原文作者:Rezwan
  • 校對:Justin

1 則留言

  • 來自苦勞網的回應: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477

     Brandon  週四, 2007-08-23 23:17

    根據內政部的統計,本地(台灣)的新移民加移工人數,去年底已經超過40萬人,占總人口比率接近2%。前述所謂新移民和移工,主要來自印尼、越南、菲律賓和中國。至於移工的勞動條件和景況,不但與在地基本工資的法令脫勾,也不時傳出雇主以違反基本人權的方式對待移工的新聞,例如超時工作、欠薪待償、違法收費等等。

    本地關注移工團體:TIWA

    基本工資與移工工資脫勾的文章

     taschen  週四, 2007-08-23 23:57

    視移民為奴隸似乎是世界性的悲劇。
    不止老闆對員工可能用殘暴手段,就連丈夫也不把她們當人看。

    在最近的新聞當中看到的例子,販賣越南女子的有之 將越南籍妻子視為商品的有之

    最近看公視的連續劇「別再叫我外籍新娘」,更深覺劇中對於某些人性的刻畫直指要害,臺灣人何時才能把全世界的人真正視為同胞呢?

    torrent  週五, 2007-08-24 15:51

    我稍微補充一下台灣的背景資料:

    目前台灣的外勞分成兩大塊,一塊是製造業外勞,另一塊則是家庭看護外勞。台灣外勞的悲慘處境,除了是台灣本身的歧視之外,法令也是重要的因素。

    家庭看護外勞完全沒有勞工法令保障,製造業外勞雖然適用勞基法,但由於法令規定外勞不能自由轉換雇主,所以這兩類外勞常常必須低聲下氣地忍受雇主的不合理要求,因為雇主及仲介常常威脅他們不聽話就要遣送回國,由於外勞來台灣常常都是借了一大筆錢繳交仲介費來的,一旦被送回國,即將面臨嚴重的債務壓力,所以都只能選擇忍氣吞聲。

    另外,工會法也規定外勞不得擔任工會幹部,使得外勞們不能組織工會,在沒有團結權的情況下,根本沒有和資方談判的實力。

    特別值得提的是家庭看護外勞,由於他們沒有勞動法令的保障,加上他們的工作都是24小時待在雇主的家中,不自由及受到凌虐的情況更是嚴重。

    雖然台灣的外勞團體不斷地要求勞委會將他們納入《勞基法》,或者另立《家事服務法》保障,但除了官方消極處理之外,作為雇主的台灣社會福利團體也表達反對。

    因為台灣的社會福利制度不完善,台灣的身心障礙者只能依賴便宜的外籍看護才能有照護服務,一旦外籍看護有太多的權利,台灣的身障者預期無法承受成本上升及過多的自由,所以表達反對。

    這些都是看護類外勞在台灣常常發生被雇主奴役、性侵害、轉賣的原因。所以台灣的外勞常常淪為人口販子買賣用來從事奴工、性工作等。

    另外,雖然台灣的刑法有「使人奴隸罪」,但由於台灣的司法機關對於奴隸狀態沒有概念,使得台灣奴役外勞的仲介、雇主常常被輕罪起訴,這也是台灣人肆無忌憚奴役外勞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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