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报导:立法专刊

Source: European Parliament on Flickr (CC BY-NC-ND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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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报导大部分由Weiping Li, Mera Szendro Bok, James LoseySarah Myers研究丶撰写及编辑。

民主国家面临挑战,必须在国家安全的需求及保证公民自由之间,求取平衡。在本周的报导中,我们特别关注几项太过强调前者的解决方案。

英国政府宣布将提出法案,要求网路服务以及电信业者加装设备,方便政府大规模地监控数位通讯。政府官员可能在五月九日皇后演说中提案。这项提案已经引起倡议团体以及网民深切忧虑。

美国方面,警方追踪手机通讯的消息早已攻占近期媒体版面,网民又要面临另一波来自《2011年网路情报分享及保护法案》(简称CISPA)的威胁。该法案可能造成政府不负责任地广泛监控。目前在美国国会里,已有几项关於网路安全的法案,CISPA则被评为最糟糕的一项,主要是因为该法案定义模糊丶缺乏监督资料使用的机制,并将威胁民众隐私。不过,包括Facebook丶微软丶Verizon丶AT&T在内的几家科技业者,都已表态支持此法案。网民已经在Change.orgAccess网站发起请愿连署。ACLU网站上则有列表,比较这些法案的重要差异。

除了英美立法者外,在法国土鲁斯枪杀事件过後几个星期,法国总统萨柯奇也呼吁立法,将那些「习惯造访宣扬恐怖主义或仇恨暴力网站」的民众绳之以法。虽然还没有关於萨柯奇将如何执行其提议的进一步细节,但他的谈话已为法国网路自由蒙上阴影。

审查制度

中国的政治情势在过去几周内逐渐紧张,并且波及到中国网民。几周前,中国政府的防火长城出现「裂缝」,但仅维持寥寥数天,随之而来的却是政府大规模地逮捕网路使用者,以及惩罚「散布谣言」的网站。两家人气旺盛的微博 — 新浪以及腾讯,也收到命令,为了「清除谣言」,从三月底至四月三日,关闭评论功能。分析家认为这些审查举措与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遭到「清算」有关。

在此同时,瑞典科学家揭露,中国政府让中国境内的网民,更难使用网路匿名程式Tor。不过,不愁没有绕道而行的办法:另一组科学家最近发布了一件名为Skypemorph的新程式,让Tor的网路通讯可以伪装成Skype的网路电话。

香港特首选举过後,网路运动人士随之面临问题:中国的五毛党(发表支持政府言论的网路使用者,有些支薪,有些为志愿者)开始进军香港网路社群的论坛,并且攻击那些支持民主的网民。

在其他国度,好几个国家也正考虑立法建立审查制度:史瓦济兰正在立法,筛检在推特及Facebook上污辱国王的言论;伊拉克国会提出法案,打算惩罚在网路宣扬「破坏公共秩序」的使用者;黎巴嫩资讯部长提出《网路规范法案》限制网路内容。英国一个由首相带领的委员会则发表报告,敦促英国政府要求Google审查那些法院已判决侵犯隐私的内容。

孟加拉法院要求政府关闭数个Facebook网页以及一个网站,理由是含有令人不悦的宗教题材。埃及法院则发布禁止色情网站的命令。

抗议巴基斯坦政府建立网路审查系统的网民,仍在等待官方取消计画的确认声明,同时也寄信给该国资讯科技部长,促请他放弃原订计画。

迫害

根据「公民实验室」的报导,中国政府正在进行一连串的网路资讯行动,包括在西藏僧侣接连自焚之後,以含有恶意程式的电子邮件,攻击西藏权益运动人士。

摩洛哥网民瓦力得·包汉蒙(Walid Bahomane)以及阿德萨满·海铎(Abdelsamad Haydour),因为批评摩洛哥国王,分别被摩洛哥上诉法院判以十八个月及三年徒刑。

持续记录荷姆斯城动乱的叙利亚公民记者阿里·马莫·欧曼(Ali Mahmoud Othman)被叙利亚政府拘留。亲近他的人士指出,欧曼可能受到严重刑讯。

监控
中国艺术家艾未未为了抗议中国政府的监控,於是在家中装置网路摄影机,监摄其日常生活。中国政府的回应则是要求他取下摄影机。

在上一期网民报导中,我们提到法国国民议会通过核发国家身分证的法律,由於该身分证上的晶片还存有生物特徵资讯,因此引起政府藉此监控民众的顾虑。法国宪法委员会现在已判决该法违宪,理由是为了储存资讯而需设立全国性的生物特徵资料库,手段与目的不符比例。

Ars Technica报导,虽然储存在苹果新的iCloud里的资讯经过加密,苹果还是保有主要的解密钥匙,得以检视使用者档案,并可与执法单位分享。

网路安全
纽约时报报导,针对两百多个机构,包括印度军方研究机构以及西藏运动人士,所发动的网路攻击,都与某个中国大学生有关。纽约时报指出:「通常这类网路攻击都始於一封电子邮件,引诱受害者打开附加档案」。

美国国土安全部宣称Xbox游戏机可能成为被恐怖份子以及恋童癖者利用的平台,该单位正在赞助可以远端骇入Xbox,并且取得资料的研究。

支持叙利亚政府的骇客行动,越来越精致。根据电子前锋基金会报导,这些骇客使用的恶意程式,可以撷取网路摄影机活动丶让某些防毒软体的通知设定失效丶纪录键盘打字丶盗取密码等等。

马文·艾莫利(Marvin Ammori)与路克·佩理根(Luke Pelican)检视对於网路安全议题的种种歧见,并且鼓励人们积极对话,尤其应聚焦於解决方案。

隐私

苹果已经开始拒绝企图取得识别码(UDIDs)的应用程式。所谓识别码是每台iPhone或iPad专有的辨别号码。

一个名为「周遭女孩全都录」(Girls around me Facebook )的应用程式引起公众对於隐私的严重关切。该程式会根据在Foursquare应用程式「报到」的使用者资料,在地图上标志使用者身边有哪些女性。Foursquare已经切断该应用程式的资料取用,但关切隐私的人士强调,这不啻是过度分享的警讯。

根据纽约时报报导,企业希望在讨论最近的「拒绝追踪」(Do Not Track)法案时,可以扮演更积极的角色,但也希冀这些讨论不对外公开。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主席琼·利博兹(Jon Leibowitz)撰文陈述该委员会鼓励企业遵循的隐私原则。

一般认为,网路匿名使得线上互动粗鲁无文,对青少年有害。不过海法大学(Haifa University)艾季·巴瑞克(Azy Barak) 以及梅兰·柏尼森( Meyran Boniel-Nissim)所做的研究挑战传统看法。民主与科技中心的艾瑞克·纽兰(Erica Newland)为文讨论这两位学者的研究。

网民行动

一篇刊载在《名利场》的文章探索高压政权及西方民主国家丶企业与顾客丶骇客与执法人员之间的对立。法兹·雷纳德(Fuzz Leonard)在其部落格里回应《名利场》这篇关於战争3.0版本的专文。

一名以色列美术设计师透过Facebook与伊朗民众搭上线,共同反对伊朗及以色列之间的战争。

女性媒体中心的「围城下的女性」计画利用Ushahidi的群众分包科技,追踪叙利亚的性暴力事件。

安哥拉的年轻人利用社群媒体传播反贪污丶支持民主的讯息,并且集结运动人士,发起相关活动。

Poynter的凯莉·麦克布来德(Kelly McBride)分析社群媒体以及具有影响力的讯息,如何使崔文·马丁(Trayvon Martin)的故事成为全国焦点。

美联社宣布与即时录像公民新闻媒体Bambuser建立夥伴关系。

一项「欧洲公民」的倡议行动让欧洲公民得以针对其有兴趣的议题,倡议新法,只要他们能够至少在七个会员国中,争取到一百万个签名。

国家政策

欧洲委员会通过了一套关於社群媒体以及搜寻引擎的法律,该法的要旨是「发展及推动一致的策略,以保护及促进对於人权的尊重」。

李察·芳庭(Richard Fontaine)在文章中特别强调无国界记者组织最近所发表的「网路敌人」报告,并且主张美国必须在会谈条约与其他国际协定时,采取主动的态度,以维护网路自由。

众议院非洲丶全球健康及人权国际事务小组最近通过了《全球网路自由法案(The Global Online Freedom Act, GOFA)》,现在正等待全体国际事务小组表决。该法案的目的是要减少将用於审查言论及政府监控的美国科技输出国外。麦康蕊(Rebecca MacKinnon)在ForeignPolicy.com分析这项法案,并且强调「网路自由,从己身做起」。

为了削减联邦传播委员会的职权,美国共和党众议员通过了《2012FCC程序改革法案 (FCC Process Reform Act of 2012)》。该法案限制FCC介入业界合并案的权力,例如最近破局的AT&T购并T-Mobile案。

网路治理

联合国透过国际电信联盟,扮演规范角色一事,已引起愈来愈多的美国政治人物关注

网路中立

瑞典电信业者希望禁止网路客户使用IP电话服务,不过他们的如意算盘可能会遭到欧盟委员会阻拦。美国的电信业者Comcast则推出新计划,对於在Xbox360上使用该公司Xfinity TV 资讯服务的使用者,给予优惠。外界对於Comcast是否违反网路中立,议论纷纷。

版权

美国政府公布了2011年智慧财产权执行报告。报告内容再度重申欧巴马政府对於SOPA法案的态度,其结论是:智财权的保障是需要的,但SOPA法案却远超所需。该报告还为ACTA背书,并且支持「八振条款」,亦即使用者若侵犯智财权,将会被处罚,例如降低频宽速度或是限制网路使用。该报告发表之时,白宫也正在推动处置海外网站的立法。

说到海外网站,吉姆·达康(Kim Dotcom)靠着电子前沿基金会的协助,要求司法单位返还Megaupload的影片。一篇发表在《纽约时报》的投书主张,无论Megaupload做了什麽,总之不会是偷窃。该文章还批判了「非法下载等同偷窃」的论调。

美国电影协会前科技长对SOPA法案开炮:「我越是了解这些议题的真实面,我就越认知到,强制的科技解决方案,绝对没法与网路的健全相容」。在此同时,电影协会主席陶德也提出该协会的未来计画,他说SOPA的确需要再修改,但在2012选举之前,可能有卷土重来的希望。

四月五日,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针对 Viacom vs. YouTube案做出判决,宋大卫(David Sohn)分析该判决对於着作权及中介业者可能的影响。

荷兰反盗版团体 BREIN取得海牙法院的命令,关闭一家协助网民绕过「海盗湾」封锁的网站。

欧洲委员会指出,欧洲法院(ECJ)将会检视ACTA是否与防卫原则,以及欧盟法的权利相符。

西班牙文化部表示,在西班牙版SOPA法案《辛德法》(Sinde)实施後的第一个月,共有三百件诉讼,七十九个网站关站。

在阅读上述新闻後,若你还疑惑着作权法与言论自由是否相符,那麽不妨参阅寇里·多托洛(Cory Doctorow)在卫报发表的文章。他指出,着作权的概念并非已不存在,只是过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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