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韩国土地租用案议论四起

《金融时报》报导,韩国刚向马达加斯加承租国内半数可耕地,引发马国博客圈关于土地主权与经济发展间的论辩,目前尚不清楚双方是否已签下合约,博客则思考这种协议能否称为「新殖民主义」。

以下是目前已知情况整理。

11月19日,《金融时报》报导韩国「大宇物流」与马达加斯加政府拟定上述合约。

Alex Evans在Global Dashboard博客整理信息

韩国甫与马达加斯加签下为期99年的协议,租借土地面积相当于比利时的一半,将用来生产棕榈油,产量至少是南韩玉米需求的半数以上[..]Bidwells Agribusiness顾问公司的Carl Atkins表示,大宇物流在马国投资规模为史上首见,「这项计划并不令我意外,因为各国都在寻求巩固粮食供应安全,但这个规模确实出乎我意料」。

几个小时后,《金融时报》刊出追踪报导,指大宇物流不会付款租借土地,而是提供土地开垦与发展所需方式。

Alex Evans引述第二篇报导后,认为情况比他之前想象更糟

几小时后,这则消息出现更惊人的新角度,猜猜看韩国为租用土地99年要付出多少钱?答案是:零,一毛钱都不用,如此马达加斯加究竟能获得什么好处?大宇集团的发言人表示:「我们会提供工作机会供民众耕作,这对马国是好事」,而这个国家共有3.5%的人口接受联合国农粮计划的粮食援助…

至于对韩国的利益呢?大宇的经理人Hong Jong-wan说:「我们会将农作物外销至其它国家,或在粮食危机发生时运回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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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来自Foko-Madagascar

马国政府尚未对此发出正式声明,路透社报导此事根本尚未定案,倒是大宇物流已多次发送新闻稿反驳报导内容。

居住在韩国首尔的Robert Koelher在The Marmot's Hole博客中,提到大宇物流指出的错误

另一则报导中,Maeil Gyeongje表示专家相信《金融时报》的消息,其中关于「新殖民主义」与「海盗」等煽动性言辞,是要警告过去欧洲将非洲视为后院,如今已有愈来愈多亚洲涉足的痕迹。报导中确实引述一位大宇物流主管的谈话,提到马达加斯加对此事相当敏感,因为若中国投资,只会追求自利,[…]《中央日报》则刊登社论抨击《金融时报》,质疑为何对英国在马达加斯加的麻疯树田(用来制造生质柴油)视而不见,也对法国的屯垦区视若无睹,刻意只针对一间韩国公司;何况大宇所承租的土地未经开发,新农场将提供就业机会,马国政府也将对农作物收益课征30%的税收。

马国博客圈对此事讨论相当热烈,意见也很分歧:

马国侨民网站Sobika在《金融时报》之后,也有提到此事[法文],并向读者征求响应,几天内便有逾百件留言;后续报导中,Sobika揣测因为网络愤怒声浪不断,让大宇物流开始否认合约内容。

但人们的见解各有不同,有些博客认为此事对马国有利,可为部分土地提高产能,Aiky在社群博客Malagasy Miray认为[马拉加西文]:

以较不带情绪角度看待此事的优点:

- 农民的新工作机会可能带来更多收益。

- 原本没什么价值的土地获得开发机会,租用期结束后还能续用。

- 收益所带来的连锁效应。[…]

- 当地国有道路与其它设施可能会获得改善。

- 或许能改善乡村人口流失的趋势。

律师兼博客AndrydagoThe Cyber Observer博客里,很有远见地于十月便指出,土地主权与外来投资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比此次争议足足早了一个月,令人惊讶的是,原本规范较为严格的法条,竟然在今年稍早经过修正:

马达加斯加新投资法(案号2007-036)于2008年1月14日通过,但最近针对外国人在马国的土地所有权部分,做出很重大的修正,让外国企业或外国投资人(指获发投资人签证者)可在以下情况,购买马国土地:

1. 土地仅可做为开发之用,禁止从事原申请目的之外的开发或个人使用,如违反规定,马国政府可依法撤销土地所有权。

2. 外国企业或投资人需提交投资计划书,供「马达加斯加经济发展局」审查,内容应详述预定从事产业与相关投资项目。

3. 外国企业或投资人需向经发局申请土地购买许可,方可合法购买马达加斯加土地,获此许可后,外国企业或投资人即拥有与马国单位相同之权利。

校对:S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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